民间借贷残损借条打赢官司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1:22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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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玻璃棉卷毡厂家
本文为您讲述的就是这样一桩案例,2009年10月9日,同村的女伴杨程(化名)结婚,向春花借款2万元,做装修房屋的费用。当时杨程写下借条。
但是借条被他儿子撕毁了,还扔到了垃圾桶,对方又不还债,法庭上,春花称道:“借条保管不慎,被5岁的女儿玩耍时撕坏,是她发现后粘贴而成,但绝对是原件。”杨程答辩说:“她已经在半年前还清了借款,还当场撕毁了借条丢到垃圾堆里。”杨程还提供了银行当时的取款对账单,同时还有两个证人说真的还了春花的钱。
对于这样的案例,法院是怎样审理的呢,面对双方的争辩,法庭连续三次调查,分析认为:“春花提交的借条已被撕碎,但其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,杨程的两个证人均是他的好友,有一定得利害关系,不能单独认定为还钱的事实依据。”
最后给了双方一个都满意的结果,最后,法庭对双方做思想工作,再次依法疏导,进行调解。法庭认定春花的残破借条的证据的力度大于杨程的证人力度,判决杨程即时还2万元借款给春花。